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(内蒙古龙乡芊森...

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(内蒙古龙乡芊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)

2026-04-17

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(内蒙古龙乡芊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)

内蒙古龙乡芊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:(纳税人识别号 : 91150402MAK4M6B2XU 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决定派 徐利杰、宋保春 等人,自 202 6 年 4 月 17 日 起对你(单位) 20 26 年 1月1 3 日 至 20 26 年 2月 28 日 期间(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)涉税情况进行检查。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二O二六年四月十七日

告知: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,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,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;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。

立即登录